所屬地區(qū) | 山東省 | 加入日期 | 2016年05月30日 | 截止時間 | 2016年06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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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6月份用煤炭約5000噸,為保證煤炭的質量和資金的使用效益,使煤炭的供應工作高效、順利完成,根據(jù)公司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采用招標的方法擇優(yōu)選擇供貨單位。
1.招標說明:
1.1 項 目 名 稱 :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6月份用煤炭(約5000噸)
1.2 項 目 地 點 :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
1.3 供 貨 內 容 :約5000噸煤炭。
1.4 招 標 數(shù) 量 :招標單位擬定的需求數(shù)量為暫定數(shù)量,實際數(shù)量以招標單位生產(chǎn)需求為準,具體需求時間和需求數(shù)量,以招標方書面通知為準。
1.5 煤炭質量要求及驗收:
1.5.1 煤炭品種:陜西神木五二氣化煤。
1.5.2 煤炭質量:
1.5.2.1低位發(fā)熱值≥6500大卡,每低于1大卡,每噸價格下浮0.2元;低于6200大卡拒收。
1.5.2.2 揮發(fā)粉≥28%,每低于1%每噸價格下浮5元。
1.5.2.3 水分≤5%,每高于1%,每噸價格下浮5元。
1.5.2.4 煤塊粒度3-8CM,大于10CM拒收。
1.5.2.5 煤矸石含量≤2%,每高于1%扣1%噸煤。
1.5.2.6 煤粉含量≤2%,每高于1%扣1%噸煤。
1.5.2.7 灰粉≤8%,每高于1%每噸價格下浮5元,高于10%拒收。
1.5.2.8 硫含量≤0.5%,如有超出每噸扣50元。
1.5.3 結算依據(jù):執(zhí)行招標單位質量驗證程序,技術參數(shù)執(zhí)行招標單位化驗結果,到貨數(shù)量以招標單位過磅單為準;如超噸,按照原發(fā)數(shù)量結算執(zhí)行。
1.5.4 及時發(fā)運:中標單位必須按招標單位指定的時間發(fā)運,不按招標單位指定的時間發(fā)運每批次扣5000元;中標單位每次發(fā)貨前必須將該批化驗報告單傳真至招標單位,不提供化驗報告單每批次扣2000元。
2.投標須知:
2.1 投標單位資格以及資格審查:
投標單位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標書中提供企業(yè)簡歷表、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相關的質量證明材料等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印鑒。
2.2 投標單位應承擔本次投標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管投標結果如何,招標單位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2.3 投標單位應按照招標活動日程安排按時參加招標活動,否則將按自動棄權處理。
2.4 投標單位中標后必須嚴格按照招標技術規(guī)格書的要求組織制作供貨,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分包。
2.5 投標報價:
嚴格按照報價表(后附表)分項報價,便于評標小組進行比較。
2.6 在遞交投標書截止日期前,招標單位可能會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補充通知將以書面方式發(fā)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單位起約束作用。
2.7 投標單位應認真閱讀投標文件,若投標文件實質上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其投標文件將被招標單位視為無效。
2.8 投標單位若對招標文件有疑問,應于2016年6月3日上午10:00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提出,招標單位將以口頭或書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投標單位未能在招標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而是在招標現(xiàn)場提出重大疑問,影響招標的順利進行,則取消相應投標資格并扣留投標保證金。
2.9 甲方提供標書,標書發(fā)出日期為2016年5月30日。參加招標會單位于2016年6月 3日參加招標,簽到前交納投標保證金30000(叁萬元整)現(xiàn)金,支票無效,未交者視為自動放棄。中標單位的保證金在開始供貨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中標單位的保證金于招標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若投標單位在招標單位存有叁萬元以上的應付賬款,相應投標單位可提供一張叁萬元收款收據(jù)代替投標保證金。
2.10 若投標單位在投標過程中串通作弊,哄抬標價,則取消相關投標單位的投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標書包括以下內容,投標單位應向招標單位提供:
3.1 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具有以下內容:
3.1.1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3.1.2法人代表資格證明書。
3.1.3 如投標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有法人代表簽字的《法人代表授權書》并加蓋公章。
3.1.4 各種資質證書和獲獎證書。
3.1.5 企業(yè)或公司簡介、經(jīng)營業(yè)績、生產(chǎn)能力和近期主要用戶名單,包括單位名稱、產(chǎn)品型號、聯(lián)系人、電話等。
3.2 報價文件(3份)
3.2.1按照招標書中附表填寫報價單(便于評標小組比價),不按本招標書要求提交報價文件的,將取消投標資格。
3.2.2 報價文件中不許加行、涂抹或改寫。
3.2.3 電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的報價概不接受。
投標單位應將標書密封后加蓋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簽,按開標時間自帶到招標會址。
4.開標:
4.1 時間:2016年6月3日
4.2 地點: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4.3 參加人員:
4.3.1 青島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招標領導小組。
4.3.2 投標單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4.4 開標程序:
4.4.1 2016年6月3日上午9:30之前到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簽到并繳納投標保證金,未按時簽到或未交納投標保證金者取消投標資格。
4.4.2 2016年6月3日上午10:00開始招標。
4.4.3 招標單位主持會議,宣布有關事宜。
4.4.4 招標單位審核投標單位資格。
4.4.5 投標單位單獨向評標小組公開報價,報價次序抽簽決定。
4.4.6 評標小組對投標單位報價及企業(yè)情況綜合評估,確定中標單位。
4.4.7 發(fā)中標通知書。
5.招標原則:
5.1 評標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科學、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綜合評價
5.1.1 報價情況。
5.1.2 企業(yè)信譽。
5.1.3 執(zhí)行合同的能力。
5.2 中標單位在中標后3日內與招標單位簽定合同,如中標單位在宣布中標后3日內不與招標單位委托的單位簽定合同,視為不響應中標,保證金不退,取消中標資格,按照評標結果的順序由第二單位遞補。
5.3 不作解釋的原則。
6.付款方式:
招標單位收到中標單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經(jīng)審核無誤后辦理入賬,自入賬時間起45天付款,以銀行承兌匯票結算。
招標單位: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青島市高新區(qū)華貫路899號
聯(lián) 系 人:王友明
電 話:13589382574
傳真:0532-55565888
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 月份煤炭報價 第一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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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貨單位 |
收貨地址 |
一票含稅到需方承兌價(元/噸) |
可供數(shù)量(噸) |
運輸方式 |
產(chǎn)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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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 |
青島市高新區(qū)華貫路8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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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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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代表簽字 |
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2016年 月份煤炭報價 第二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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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貨單位 |
收貨地址 |
一票含稅到需方承兌價(元/噸) |
可供數(shù)量(噸) |
運輸方式 |
產(chǎn)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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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 |
青島市高新區(qū)華貫路8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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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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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代表簽字 |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請在投標或購買招標文件前向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咨詢投標詳細要求,有關招標的具體要求及情況以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的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