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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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連云港 |
內 容: | ****年****先鋒路佛堂路等**個路口信號燈和電子警察聯(lián)網(wǎng)工程電路租用采購(廣電)單一來源公示 ****年****先鋒路佛堂路等**個路口信號燈和電子警察聯(lián)網(wǎng)工程電路租用采購(廣電)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現(xiàn)已具備采購條件,擬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現(xiàn)進行公示。 |
關鍵詞: | 路 |
2023年連云港市先鋒路佛堂路等15個路口信號燈和電子警察聯(lián)網(wǎng)工程電路租用采購(廣電)單一來源公示
2023年連云港市先鋒路佛堂路等15個路口信號燈和電子警察聯(lián)網(wǎng)工程電路租用采購(廣電)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現(xiàn)已具備采購條件,擬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現(xiàn)進行公示。
1.采購內容:
2023年連云港市先鋒路佛堂路等15個路口信號燈和電子警察聯(lián)網(wǎng)工程電路租用采購(廣電),由于佛堂路與泰和路、一帶一路周邊支路我方不具備資源,本著共建共享的原則,租用江蘇省廣電有線信息網(wǎng)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1條線路。線路每月600元/條,協(xié)議期3年,共計21600元(含稅)。
2.單一來源采購原因
具有壟斷屬性的專用性或社會性資源。
3.單一來源采購供應商
江蘇省廣電有線信息網(wǎng)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
4.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共5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應為公示發(fā)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應避開法定休假日。]
5.聯(lián)系方式***
單位名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
電話:***
郵箱:yinghao.js@chinatelecom.cn
地址:***
郵編:222000
公示期間,如果對本項目采購內容、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和供應商選擇等有異議或質疑,請以書面形式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的方式向采購人提出。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