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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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8 |
招標業(yè)主: | 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 |
招標代理: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無錫市 |
內 容: | 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開發(fā)測試云數(shù)據(jù)中心(項目名稱/工程名稱)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標段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開發(fā)測試云數(shù)據(jù)中心(項目名稱)已由****國家旅游度假區(qū)經(jīng)濟發(fā)展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實施**開發(fā)測試云數(shù)據(jù)中心項目立項(項目 |
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 |||
無錫開發(fā)測試云數(shù)據(jù)中心(項目名稱/工程名稱)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標段招標 | |||
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無錫開發(fā)測試云數(shù)據(jù)中心(項目名稱)已由無錫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qū)經(jīng)濟發(fā)展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實施無錫開發(fā)測試云數(shù)據(jù)中心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錫太旅經(jīng)發(fā)[2020]12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0.0%、其他國有: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為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 建設地點:無錫市濱湖區(qū)馬山十里明珠堤10號 | |||
2.2 工程規(guī)模:全過程咨詢服務, | |||
2.3 計劃監(jiān)理期限:1280日歷天 | |||
2.4 合同估算價:2100.0萬元 | |||
2.5 招標范圍:本項目涉及服務內容:工程監(jiān)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項目管理, BIM咨詢、綠建咨詢。, | |||
2.6 標段劃分:1 | |||
2.7 質量標準:合格 | |||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guī)模、計劃工期、合同估算價、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 | |||
3.申請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以下資質:[房屋建筑工程監(jiān)理甲級]或者[監(jiān)理綜合資質](含)以上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負責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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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在本公司注冊滿3個月 | |||
3.2 本次資格預審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lián)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
3.3各申請人可就本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 (具體數(shù)量)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但最多允許中標1 (具體數(shù)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 |||
3.4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條件詳細說明:工程建設類國家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一級建造師、注冊一級建筑師、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其中一項或多項)且工程類或工程經(jīng)濟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同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總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總負責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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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格預審方法 | |||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數(shù)量制)。 | |||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中資格審查辦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規(guī)定審查標準的申請人均通過資格預審。 | |||
采用有限數(shù)量制的,采用以下方法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 | |||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 |||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01月04日 8:00 時至2021年01月11日 8:00 時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wǎng)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 |||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 |||
6.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用網(wǎng)上遞交的方式,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01月18日 9:30 分,網(wǎng)址為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index.shtml。 | |||
6.2資格預審所需原件的遞交時間為,地點為(有形建筑市場/交易中心名稱及地址)。 | |||
6.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7.招標文件的獲取 | |||
7.1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將在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售的同時通知所有資格預審合格單位本工程招標文件購買與下載的截止時間,請各資格預審合格單位務必于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前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wǎng)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 |||
7.2?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購。 | |||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上發(fā)布。 | |||
9.評標方法 | |||
本工程采用無錫監(jiān)理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 ,詳見附件。 | |||
10.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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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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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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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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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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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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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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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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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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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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