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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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1.04 |
招標業(yè)主: | 婁底市婁星區(qū)中小河流治理建設管理部 |
招標代理: | 婁底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婁底市 |
內 容: | 建設規(guī)模:婁底市婁星區(qū)楊梓河治理工程綜合治理長度為4.564km,新建防洪墻、護岸3.215km,新建排澇涵管4處,石埠壩拆除重建1處。總投資額約680萬元(詳見招標文件、施工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婁底市婁星區(qū)楊梓河治理工程項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廳以湘水計[2011]158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配套資金。項目法人為婁底市婁星區(qū)中小河流治理建設管理部,招標代理為婁底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婁星區(qū)萬寶鎮(zhèn)
2.2建設規(guī)模:婁底市婁星區(qū)楊梓河治理工程綜合治理長度為4.564km,新建防洪墻、護岸3.215km,新建排澇涵管4處,石埠壩拆除重建1處?偼顿Y額約680萬元(詳見招標文件、施工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
2.3計劃工期:總工期 240天(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
(1) 投標人具有獨立的企業(yè)法人資格,營業(yè)執(zhí)照處于有效期內;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具有有效的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近三年內具有2個及以上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是指單項合同額在300萬元及以上的施工經驗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和具備獨立處理當?shù)毓まr矛盾的能力。
(2)投標人必須是湖南水利廳湘水建管[2011]88號文公布的《關于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資水利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內的合格企業(yè)。
(3)項目負責人***
(4)技術負責人***
(5)專職安全員應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或核準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
(6)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如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3.4開標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參加開標會,并在開標記錄上簽字和簽署誠信承諾書。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項目擬任施工項目負責人***
4.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1 年12月31日至 2012 年01月04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由法人或其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1) 公告發(fā)布后開具的單位介紹信及授權委托書(原件,必須注明工程名稱);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身份證(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同時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公司法人代表及項目負責人***
(3)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4) 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5) 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
(6) 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和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技術負責人***
(7)近三年的2個及以上類似工程業(yè)績及證明材料[包括: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驗收結果等證明材料(原件)];
(8)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證件、資料原件的投標申請人,招標方不受理其報名。
(3)- (8)項資料備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二套。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遞交的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評標辦法:按湖南省水利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實施辦法(試行)執(zhí)行,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7.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踏勘現(xiàn)場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婁底市婁星區(qū)中小河流治理建設管理部
地址:***
聯(lián)系人:曾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婁底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