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NZK-11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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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0.24 |
截止日期: | 2011.10.28 |
招標業(yè)主: | 綏寧縣土地開墾整理中心 |
招標代理: | 湖南中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綏寧縣 |
內 容: | 建設規(guī)模:約218.12公頃 |
1招標條件:
湖南中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綏寧縣土地開墾整理中心的委托,對綏寧縣李熙橋鎮(zhèn)陳家寨等七個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招標項目建設資金來自專項資金。本公告已報招投標監(jiān)管部門備案,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報名。
2項目概況與要求
2.1項目名稱:綏寧縣李熙橋鎮(zhèn)陳家寨等七個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
2.2項目編號: HNZK-11869
2.3建設地點:綏寧縣李熙橋鎮(zhèn)陳家寨等七個村
2.4建設規(guī)模:約218.12公頃
2.5投資金額:約897.98萬元(其中工程施工費約805.76萬元,以項目下達預算為準)
2.6工 期:120天(日歷日)
2.7質量標準:達到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驗收規(guī)程》(TD/T1013—2000)的標準和規(guī)劃設計方案的要求
2.8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
本項目共分為四個標段,報名不到標段;招標范圍包含土地平整、灌溉與排水、田間路橋、農田防護及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工程、其他工程等。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參與本次項目的申請人必須是經湖南省土地開發(fā)整理儲備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在湘土整發(fā)[2008]107號或湘土整發(fā)[2011]31號文公布的施工單位(省土地開發(fā)整理中心下文取消投標資格的除外)。
3.2項目負責人必須是經省中心備案的合格項目負責人,須持有湖南省“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項目經理培訓證(省土地開墾整理中心下文取消投標資格的除外),并具備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按規(guī)定對項目負責人***
3.3技術負責人***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依據五廳局聯合下發(fā)《湘國土資發(fā)[2011]32號》文件規(guī)定,參與本次項目的投標的申請人報名結束后,由招標代理機構將所有報名的施工單位名單抄送給綏寧縣土地開墾整理中心,由綏寧縣土地開墾整理中心報綏寧縣紀檢、檢察部門對報名單位企業(yè)的進行核察,發(fā)現有違法違規(guī)的單位,一律取消報名資質。
3.6依據五廳局聯合下發(fā)《湘國土資發(fā)[2011]32號》文件規(guī)定,參與本次項目的投標的申請人報名結束后,由招標代理機構將所有報名的施工單位名單抄送給綏寧縣土地開墾整理中心,由綏寧縣土地開墾整理中心報綏寧縣紀檢、檢察部門對報名單位企業(yè)的進行核察,發(fā)現有違法違規(guī)的單位,一律取消報名資質。
3.7本項目采用預付投標保證金形式,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拾萬元整;投標保證金必須在報名之前繳納,并憑銀行進賬單原件到招標代理機構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方可進行投標報名。
4投標申請人報名:
4.1 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28日,北京時間 8:30至11:30,15:00至17:00,(節(jié)假日休息),逾期不予辦理。
4.2 報名地點:邵陽市宏星賓館509號房間(邵陽市大祥區(qū)火車南站40號地樓1397幢,火車南站出站口右側),報名地點電話:***
4.3 投標申請人須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擬任項目負責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及湖南省“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項目經理培訓證、項目負責人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證、項目技術負責人***
4.4投標申請人(含項目負責人***
5招標文件的獲取方式
5.1滿足資質要求的投標申請人在報名成功后須將擬任項目負責人***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投標申請人必須接受綏寧縣紀檢、檢察部門的審查,審查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遞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6.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合理定價評審連續(xù)兩輪抽取法”確定中標單位。
8本次招投標的行政監(jiān)督:
8.1本項目按照相關規(guī)定接受招投標監(jiān)督機構的行政監(jiān)督。
9聯系方式***
招標人:綏寧縣土地開墾整理中心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中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