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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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4.27 |
招標業(yè)主: | 彭山縣彭溪中心小學 |
地 區(qū): | 彭山縣 |
內 容: | 修建教學綜合樓、學生宿舍、食堂、門衛(wèi)室共2944平方米,綠化、道路地平硬化、大門等附屬工程及教學儀器設備購置。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學校 教育 |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彭山縣特殊教育學校新建及附屬設施工程項目 已由 彭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以 彭發(fā)改[2011]3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彭山縣彭溪中心小學 ,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彭山縣彭溪中心小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彭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彭發(fā)改[2011]59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自行招標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fā)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wǎng)站上的項目編號為 )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彭山縣彭溪鎮(zhèn)
2.2建設規(guī)模:修建教學綜合樓、學生宿舍、食堂、門衛(wèi)室共2944平方米,綠化、道路地平硬化、大門等附屬工程及教學儀器設備購置。
2.3 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詳見本項目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2.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施工為一個標段。
2.6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標方式。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近3年(2008-2010年)來至少承擔過2個以上(含2個) 的類似項目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shù)量不超過 個標段。標段總數(shù)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1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1年04月21日 至2011年04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彭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電子招標憑密匙網(wǎng)上購買招標文件,無需前往購買) 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時至時,下午時至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園林綠化、電梯安裝除外)。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 招標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郵購招標文件服務。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 元。 招標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證件和郵購款(含手續(xù)費)后 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1年05月13日 09點30分 ,地點為彭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彭山縣國土局底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彭山縣彭溪中心小學(招標組織單位:彭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郵 編: 620860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