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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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9.13 |
地 區(qū): | 河南省 |
內 容: | 報名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實體或自然人; 2、具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的經驗; 3、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和資金籌措能力; 4、具備項目建設及管理方面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5、企業(yè)財務狀況及社會信譽良好,近三年內未出現(xiàn)拖 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行為;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關鍵詞: | 道路 工程招標 路 |
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09]15號)、《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10年市中心城區(qū)重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駐政辦[2010]12號)及《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設投融資工作的意見》(駐政[2009]96號)文件精神,為多渠道籌措社會資金,加快城市建設,依據國家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guī),特面向社會通過招標選擇一批資金雄厚、社會信譽好的法人實體或自然人作為投資商參與中心城區(qū)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一、投資回報方式
采用分期償還建設資金的方式。付款時間從工程開工時算起,按“343”三年付完。
二、擬建工程項目及規(guī)模
序 號 |
項目名稱 |
工作內容 |
規(guī)模 |
工程概算 |
合計 |
1 |
緯五東路(驛城大道—百匯路) |
行車道、人行道、雨污管道、通信管道、照明 |
2950×30 |
3600 |
3600 |
三、報名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實體或自然人;
2、具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的經驗;
3、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和資金籌措能力;
4、具備項目建設及管理方面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5、企業(yè)財務狀況及社會信譽良好,近三年內未出現(xiàn)拖
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行為;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報名需提交的證件及材料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
書原件或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2、投標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證原件;
3、打入財政專戶1800萬元建設資金的進帳證明材料,
待確定中標人后,未中標者無息退還該資金;中標企業(yè)中標
后1440萬元作為工程款在開工時一次撥付,剩余360萬元
作為保證金。
4、提供相應的業(yè)績、經驗等證明材料。
5、投標人完成該工程的工期保證。
五、投資商若符合建設項目資質要求,中標后可直接與
招標人簽訂施工合同,進行項目施工建設。若投資商不具備
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中標后,由中標人進行招標,選擇施
工單位。
六、報名地點及時間
在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fā)布招標公告。公告及報
名時間為4個工作日(自2010年9月8日--2010年9月13
日下午5時)。
報名地點:駐馬店經濟開發(fā)區(qū)建設局項目辦
聯(lián)系電話***
七、投資商確定原則及評委組成
根據投資商報名的數量,分別采取以下三種方法進行評
選:1、若報名在三家以上的,進行招標評選。評選辦法為,
以河南省標準定額下浮5%作為基數,下降多者優(yōu)先考慮。工程造價下浮比率相同者,能墊付征地補償和拆遷費用的,確定投資商時優(yōu)先考慮,此項資金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息并同時參考其融資能力和社會信譽及工期保證確定中標人;2、若報名人數為二家時,進行議標評選,評選辦法同上述的招標評選辦法;3、當報名人只有一家時,經過業(yè)主單位考察后,可直接確定為中標人。參加評標的評委由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區(qū)建設局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五人以上單數組成。
開發(fā)區(qū)財政融資帳戶
戶 名:河南駐馬店經濟開發(fā)區(qū)財政局財政專戶
開戶行:商業(yè)銀行營業(yè)部
賬 號:502011592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