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4403822010011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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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8.11 |
截止日期: | 2010.09.01 |
招標業(yè)主: | 深圳市坪山新區(qū)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
地 區(qū): | 深圳市 |
內 容: | 計劃總投資:1728.0000萬元 |
關鍵詞: | 市政 施工招標 路 |
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市政公用項目市政道橋項目
項 目 編 號:44038220100117
項 目 名 稱:深圳市大工業(yè)區(qū)盧輝路市政工程
工 程 編 號:44038220100117001
招標工程名稱: 深圳市大工業(yè)區(qū)盧輝路市政工程施工
工 程 地 址:***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huán)境:盧輝路位于深圳市大工業(yè)區(qū)坑梓金沙片區(qū),西起聚龍路,北至錦繡東路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坪山新區(qū)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經 辦 人:何凱紅 辦公電話:84622503, 移動電話:***
計劃總投資:1728.0000萬元 本次發(fā)包工程估價:1497.0000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0平方米
本次招標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計劃開竣工日期:2010年8月20日 至 2011年2月20日
發(fā)布招標公告時間:2010年8月11日09:00時 至截標時間 2010年9月1日10:00時
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平均值法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質疑截止時間:2010年8月19日15:00時,答疑截止時間:2010年8月25日15:00時,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每套收取工本費:300.00元。
投標條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預選承包商類別及組別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Ⅱ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Ⅲ組;
擬派項目經理(或建造師)最低資格等級: 二級
其他投標條件要求:項目經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另: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申請人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在招投標活動中因串通投標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4、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企業(yè),在紅色警示期間,不接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5、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6、根據法院的《司法建議函》,列入名單的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不得承接政府投資工程。
7、重要提示: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勞務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號)的有關規(guī)定,凡是應招標的政府及社會投資工程,且屬于預選承包商名錄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地基與基礎工程工程專業(yè)承包I和II組企業(yè)可承接的工程,應當實行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具體范圍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的地基基礎與主體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中的地基基礎與結構部分;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yè)承包中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