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SYZX2010-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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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7.06 |
截止日期: | 2010.07.09 |
招標業(yè)主: |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
招標代理: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吉林省 |
內(nèi) 容: |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 |
關鍵詞: | 勘察 |
招標項目編號:SYZX2010- 125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及附屬業(yè)務用房工程 已由 吉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吉發(fā)改審批[2010]40號文件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_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_ 100% 自籌 資金已落實 ,招標人為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勘察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2.1 建設面積:33388?O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 長春市珠海路以北,仙臺大街以東,蘇州北街以西 ;
2.3 勘察周期: 2010 年 7 月 30 日至 2010 年 8 月 5 日, 7 日歷天;
2.4 質(zhì)量標準:勘察報告滿足工程設計要求,通過有關部門的技術審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國家建設部門核發(fā)的 工程勘察甲級 資質(zhì)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近三年內(nèi)勘察過類似工程 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勘察項目負責人***
3.3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4 外省施工企業(yè)可在中標后到建設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入境備案手續(xù)。
3.5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 年 7 月_ 5 日至 2010 年 7_月_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時至_11:30 時,下午_13:00 時至 16:00 時(北京時間,下同),持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zhì)證書(副本)、項目負責人***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_2010 年_ 7 月_26 日 10 時 30 分,地點為 吉林省長春市貴陽街287號建設大廈(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6樓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窗口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 貳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5.4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招標人: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gòu):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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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