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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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3.29 |
招標業(yè)主: | 暨南大學華文學院 |
招標代理: | 廣東建科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廣東省 |
內 容: | 招標內容、規(guī)模及標段劃分:本項目采購垂直電梯7臺(其中2臺含消防功能),停站數(shù)12~15,提升高度36.3~49.1米,額定載重量≥1000Kg,載客人數(shù)≥14人,額定速度≥1.75m/s。本項目電梯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運輸、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技術服務(“交鑰匙”方式),即投標人以總承包的方式提供完整的電梯,包括制造、運輸、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安裝前根據(jù)自己的投標設備規(guī)格調整井道尺寸、井道驗收、搭棚及吊裝等工作)、調試、驗收,保險、培訓、驗收出證、交付使用、售后服務等工作,質量保證期為2年(免費維護保養(yǎng):全保)。本次招標為1個標段。 |
關鍵詞: | 電梯 宿舍 學生 |
根據(jù)國家及地方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暨南大學華文學院現(xiàn)對暨南大學華文學院新建學生宿舍樓工程電梯設備采購及相關服務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一、招標項目名稱:暨南大學華文學院新建學生宿舍樓工程電梯設備采購及相關服務(二次招標)
二、招標單位:暨南大學華文學院
聯(lián)系人:周老師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建科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謝工 聯(lián)系電話***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天河區(qū)瘦狗嶺路377號
四、招標內容、規(guī)模及標段劃分:本項目采購垂直電梯7臺(其中2臺含消防功能),停站數(shù)12~15,提升高度36.3~49.1米,額定載重量≥1000Kg,載客人數(shù)≥14人,額定速度≥1.75m/s。本項目電梯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運輸、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技術服務(“交鑰匙”方式),即投標人以總承包的方式提供完整的電梯,包括制造、運輸、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安裝前根據(jù)自己的投標設備規(guī)格調整井道尺寸、井道驗收、搭棚及吊裝等工作)、調試、驗收,保險、培訓、驗收出證、交付使用、售后服務等工作,質量保證期為2年(免費維護保養(yǎng):全保)。本次招標為1個標段。
五、預計發(fā)包價:約240萬元人民幣。
六、資金來源:自籌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10年3月26日---2010年3月 29 日
上午:9:30—— 11:30 下午:14:00——16:00 接受報名及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shù)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管轄招標監(jiān)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 投標申請人應是擬投標電梯的制造商,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 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的資格審查申請函。
3、 同一個投標申請人所投標電梯均應為同一品牌(商標相同的為同一品牌,商標不同的為不同品牌,原品牌與其衍生品牌具有不同的商標)產品。同一原品牌及其衍生品牌的電梯只接受一名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如果原品牌及其衍生品牌均來報名,優(yōu)先接受原品牌的投標申請人;如果僅有多家原品牌報名,或僅有多家衍生品牌報名,優(yōu)先接受先報名的投標申請人)。
5、 投標申請人應有有效的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6、 投標申請人擬投標電梯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需要提供制造許可明細表)。
7、 投標申請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電梯)B級或以上資質和電梯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 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
如投標申請人不具備以上條件,應當將電梯安裝工作分包給具備以上條件的分包人,并提供分包協(xié)議書和分包人的以上證明資料。
8、 投標申請人自2007年1月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qū)至少承接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在人民幣150萬元或以上的電梯供貨項目,并提交合同或驗收報告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交供貨業(yè)績所屬業(yè)主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9、投標人必須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2006-2008年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審計報告(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據(jù)其成立的時間提交短于三年的財務報表),且無拒絕和否定的意見。
10、投標人出具保證在接到業(yè)主通知后24小時內提供服務及備品備件的承諾書。
11、 不允許有掛靠、轉包的行為,一旦發(fā)現(xiàn)即取消其投標資格。
12、投標申請人按附件二格式提交投標申請人聲明。
13、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3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接受報名及資格預審工作執(zhí)行《關于發(fā)布〈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正式投標人確定方式的規(guī)定〉和〈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決定》(穗建法[2005]161號)及市招標辦《關于重新發(fā)布加強投標報名和資格預審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號)規(guī)定,資格預審工作由業(yè)主依法成立的資格預審委員會負責。
十二、投標報名后,招標人可對投標申請人及其申報的主要業(yè)績等進行考察核實。招標人將把各投標申請人所報的企業(yè)主要業(yè)績上網(wǎng)公示,投標申請人必須保證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如有作假,被舉報經查實并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后,立即取消其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或者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業(yè)主方的一切損失及相關影響的責任。
十三、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jù)。
十四、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十五、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媒體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發(fā)布的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