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TEDAGP-2007-280 |
---|---|
加入日期: | 2007.12.10 |
截止日期: | 2007.12.14 |
招標業(yè)主: |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天津市 |
內 容: | IP電話機 MITEL 敏迪5224型 10部 |
受天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委托,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將以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對司法服務中心IP電話機采購項目實施政府采購,F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項目名稱:司法服務中心IP電話機采購項目(項目編號:TEDAGP-2007-280)
二、項目內容:
1、采購貨物技術要求、數量
項目 型號配置 數量 交貨期
IP電話機 MITEL 敏迪5224型 10部 合同簽訂后10日內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保質期:驗收后1年。
4、付款方式:產品到貨并驗收合格提供全額發(fā)票后3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金額95%的款項;產品供貨完畢驗收合格后并按要求正常使用至保修期滿后,需方支付余款。
5、供應商投標時,須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授權書及產品經銷許可證明或代理商授權書等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6、屬于《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中的產品,須具備3C認證。
7、供應商按本項目的要求提供報價、驗貨方式、聯系方式***
三、投標保證金“貳仟元整”(¥2000.00)以現金形式交納。
四、報價要求:
1、投標報價以人民幣填報,同一種貨物僅允許提供一個報價。
2、供應商的報價應包括:最優(yōu)惠的總價格。
3、供應商須在報價文件中列明設備配件清單、備品備件清單和隨機附件清單等。
五、成交供應商產生辦法:
本著“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依據《政府采購法》第四十條第四款 “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 收取費用:本次項目向成交供應商收取中標價的1.5%的中標服務費。
七、報名時間及地點:2007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16:00,地點天津開發(fā)區(qū)黃海路3號中航大廈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產品代理授權書、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復印件。
八、談判時間及地點:2007年12月17日13:30在天津開發(fā)區(qū)黃海路3號中航大廈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一樓開標室。
九、在項目中,招標人已確定了項目的總集成商。項目總集成商在招標人允許的前提下,將行使招標人所賦予的與中標方簽署相應合同的權利和并承擔相應的義務。投標人必須協助項目總集成商完成對本項目采購設備與項目內直接相關的系統的聯調驗收。
十、采購代理機構:
單位名稱: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300457
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聯 系 人***
十一、投訴接待:
單位:天津開發(fā)區(qū)政府采購和投資管理中心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單位:天津市開發(fā)區(qū)保稅區(qū)監(jiān)察室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采購單位:天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采購代理機構: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 10日